说了和没说差不多,朱永兴垂下眼睑,停顿了一下,又开口问道:“关于缅派土司欲开‘**’一事,到底是真是假?怎没听族长说起?”
“这个事情我倒是有所耳闻。”梦珠皱了皱眉,脸上显出恼怒之色,“缅派土司与蛮莫土官勾连声气,对我族分散割裂,又一向欺压盘剥。数年前似乎便有此议,不知何故未能实行。今大巫又提起,想是有了什么变故。”
莫非是知道明军战败,再不担心猛山克族得到奥援?朱永兴猜测着,但随即又摇了摇头,原因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解决的办法。再次埋头于那张被水浸过,干了之后皱皱巴巴的旅游地图上,朱永兴陷入了长时间的思索。
带领猛山克族人出缅容易,从当时的历史事件来分析,缅人的战力有限,甚至可以说是低下。想是几十年未有战争的缘故,十几万军队在正面交锋时竟连几千残破的明军都抵挡不住,还需要永历敕谕才能退兵。可要寻一个安居之地,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啊!
“你们族人愿意背井离乡,跋涉飘泊,以寻安居之所?”朱永兴有些不太确定地抬头询问着梦珠,“要厮杀流血,要闯关夺隘,在路上不知要死伤多少呢!”
“如果听豺狼的话,猪栏最好敞开。”梦珠眼神坚毅起来,脆声说道:“既然不能再忍受奇耻大辱,厮杀流血又算得什么?跋涉虽艰难,可我族也有‘龙不怕水深,虎不怕山高’的勇敢和血性,纵是百里千里,曲折不断,也不畏惧胆怯。可笑缅人,几十年的隐忍竟把我族人当成了可任宰割的猪羊。”
朱永兴眼中闪过钦佩,猛山克族人都不怕路途遥远,跋涉艰难,自己又何必有忋人之忧。沉吟了半晌,他开口问道:“你们族中有多少战士,作战可有把握?”
梦珠抿嘴一笑,自豪地说道:“男女战士总有数千之众。殿下不知,我猛山克族之女子,非但能歌善舞,也能入山打猎、下水捕鱼,却是与汉家女子不同。”
运动多了,身体就好。朱永兴倒是相信梦珠的话,恶劣的环境造就强壮的体魄,那些苗女看起来也确实体健敏捷,就算不如男战士,可也不是太累赘。
朱永兴暂时没有了疑问,思路也随之宽广,又沉思了很长时间,心中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虽然几乎把自己原定的计划全部推翻,但也不失为一条成功之路。
当然,这并不说明朱永兴绝顶聪明,这么快便有了解决之道,而是积累之后的新道路的一种实践。其实,这也包含着他所写的那本仆街小说中所想的思路,以外补内,逐鹿天下。朱永兴确认这是小说的一个看点,也是有实际意义的崭新一步。
“走,去见大巫。”朱永兴霍然站起,神情坚定,自信又回到了他的身上。
……………
再次来到大巫那孤零零的竹楼,只见灯火未熄,但竹楼内却已经不是大巫一人。族长思威以及几位老者,还有一个年轻的女人,个个都面色凝重。
“央姐。”梦珠欢快地叫了一声,便跑到那个年轻的女人身边,那个年轻的女人看似很宠爱梦珠,拉她坐下,低声细语,一副亲热的样子。
思威站起身,给朱永兴介绍了一下,在座的都是寨主。缅人唯恐猛山克族聚拢一起,势大难治,便分而治之。虽然各寨离得或近或远,但猛山克族向心力很强,各寨都有联系,且都奉思威为主。
令朱永兴感到惊讶的是那个叫央的年轻女人,竟也是一寨之主,不由得仔细打量了一下。
央大概是二十左右的年纪,中等身材,桃圆形的脸,眼睛象闪亮的黑玉,嘴似乎有点大,但大得并不显丑。被晒成暗红色的皮肤和糙然匀称的手脚,流露出她的健壮。嘴唇线条的鲜明,以及左侧脸上的纹身,则更显出一种粗野的意味。
“殿下深夜前来,想是有了良策,可助我族脱困。”思威的眼睛里射出希翼之光,但也透出了精明之色。
朱永兴轻轻点了点头,说道:“出缅容易,寻一安居之所却难。我想到了一个地方,路途很远,且需厮杀夺取——”停顿了一下,见众人都在认真听着,朱永兴才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安南,此时正处于第二个南北朝时期,但实际形势却比南北朝还要复杂。黎朝击败莫朝之后,黎朝的两员大将阮淦和郑松势力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