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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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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九十二章 英雄之王、不朽之血!(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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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里拉奇大酒店是伦敦最奢华的三大五星级酒店之一,早在半个月前,就被皇室征用,用来接待太妃糖歌剧团。

    《李尔王》,《哈姆雷特》,《巴黎圣母院》,一幕幕经典歌剧让太妃糖这支曾经濒临解散的三流歌剧团在三年内,直接成为西土大陆最红、最火的剧团,连三岁的小孩子都知道,尤其是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的上映,更是奠定了它的地位,太妃糖注定了要在文化史上留下璀璨的一笔。

    仲夏夜祭典,如此重要的节日,自然需要太妃糖表演助兴,皇室早在半年前就向玛德琳团长发出了邀请函。

    以太妃糖如今的地位,想要请动它,不只有钱,有地位,还要有良好的声誉,因为玛德琳是出了名的性格怪癖,她的演出,只为艺术、只为人们带来快乐,而不是为了金币。

    “团长,有人找您!”

    仆人敲门。

    “走开,我说了谁都不见,别打扰我。”

    客房内,玛德琳咬牙切齿的琢磨剧本。

    “可她说是您的敌人!”

    新来的女仆很害怕,团长平时很和蔼,开心了就时不时地发一大笔奖金,可是在创作中,她简直比恶魔还要恐怖。

    “嗯?有点意思,我的敌人就一个,可是她是永远不会主动来见我的。”

    玛德琳撇嘴,丢下了钢笔,想了一下,突然大笑了起来,“呵呵,难道她看到我成名了,要来抱我的大腿?”

    “哼,明明是你抱了唐顿的大腿好不好?不让你的剧团早散了!”

    洛琳推门而入,依旧是一袭白色长裙,戴着黑框眼镜,在胸前抱着一本书,充满了少女的气息。

    “嘁。你个老女人,装什么少女?”

    玛德琳蹙眉,不过眉宇间,还是有一丝开心。毕竟她的朋友少的屈指可数,虽然洛琳是敌人,但也算半个朋友。

    “放屁,我还是处女!”

    洛林柳眉倒竖。

    “注意形象,要是让曾经的部下看到他们心目中的女神口吐粗鄙之语。一定会气死的。”

    砰!
    玛德琳双腿抬起,搭在了桌子上,她穿的依旧是紧身的紫色皮裤,过膝的长筒靴,再配上一脸高傲的表情,简直女王范十足。

    “用不着你管!”

    洛琳径直坐了下来,吩咐女仆,“上茶!”

    女仆不知所措,甚至不敢再看,曾经有一位大公爵想要潜规则团长。直接被玛德琳剁掉了四肢,吊在了大街的路灯下,随后又找了一位神父施加治愈术,足足让他疼足了一个星期,才彻底死去。

    女仆觉得这个少女要倒霉了。

    “上茶,呃,就拿库塔国王送我的那瓶东方大红袍!”

    很让人意外,在剧团中像暴君一样的玛德琳竟然无视了洛琳的冒犯,还让仆人上她最喜欢的茶叶。

    “哼,用不着在我面前显摆!”

    洛琳翻了一个白眼。

    “哈哈。不愧是我的宿敌,一下子就猜到了我的想法,怎么样?我曾经说过,我可以成为全大陆最火的歌剧团团长。现在,我做到了,九大帝国的国王都邀请我参加宴会,并且赠予了厚重的礼物!”

    玛德琳眉飞色舞的炫耀,还不时地偷瞄洛琳,想从她脸上看到一抹嫉妒。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那些歌剧之所以成为经典,都是唐顿的剧本写的出色。”

    洛琳鄙视,“我可是看了唐顿主演的‘杀手’那部电影的,他和胡桃的演技实在太棒了。”

    “我知道你是嫉妒!”

    玛德琳表情悻悻,“是我挖掘了唐顿的才华,所以我有一半的功劳,反正你这辈子休想达到我的高度了。”

    “抱歉,让你失望了,我现在也是圣罗兰的畅销书作家了,成为文豪,指日可待。”

    洛琳炫耀着,将抱着的书籍丢在了玛德琳的桌子上。

    “《茶花女》?”

    玛德琳蹙眉。

    “看作者名。”

    洛琳语气高傲。

    “我看到了。”

    玛德琳脸色很不好,洛琳萨沙几个字,深深地刺痛了她的眼睛,还有那些成名已久的作家的赞美序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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