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巨掌,都被秦逸轻松击破,而秦逸头顶的漩涡,却还在继续不断旋转。
并且随着盘旋,漩涡的颜色,越來越深,就像是要大暴雨前浅灰色的天空一样,沉甸甸得压在人的心头。
秦逸目光不变,神色淡淡,对这一切,似乎尽在掌握,仰头望着头顶近在咫尺的漩涡,缓缓伸出手,在漩涡表面伸手一划。
漩涡一下子分成了两半,就像是厚重的云层,被一下子切割开來一样。
切割开的缝隙里,滂沱的灵雨,倾盆而下。
哗啦啦啦,。
这些灵雨降到地面上,却不像是水滴一样,在地上形成一滩滩的积水,而是立刻朝着半空弹了起來,在虚空中來回飘洒。
而这些灵雨也不会打湿屋子里的任何一样东西,就这样不断飘着,就连秦逸的发丝,都沒有被润湿一点。
不过秦逸每次呼吸,都会将附近的灵雨,给吸入体内。
并且落到他身上的灵雨,也都被吸入毛孔中,转瞬之间,纳入肌肉、筋脉,迅速化作秦逸身体的一部分。
就在这滂沱的大雨中,秦逸的身体表面,渐渐浮现出一抹淡淡的晶莹光泽,看上去就像是整个人变成了一块美玉。
时间一天天过去,秦逸的身体,就浸在灵雨中,一动不动,将一丝丝灵雨,吸入自己体内。
等到将这所有的的灵雨都纳入体内后,他也就从不朽境,突破到神话境了。
这个过程,比他事先预料的,还要简单轻松许多。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五天、六天、七天……
外面发生了什么,秦逸根本不关心。
七天之后,围绕着他的灵雨,已经变得极为稀薄了。
此刻要是身处这房间里,给人的感觉,有点像是夏天刚下完一场暴雨后,空气中湿润的那样。
秦逸依旧闭着眼睛,纹丝不动,平稳起伏的胸脯,看上去像是睡着了一样,但是事实上,他心中却是很清楚,顶多再有一个时辰,他就大功告成了。
七天时间,比自己预期的,要早了将近一半。
“达到了神话境,再进出这狼神城,就沒有那么麻烦了,到时候就沒有必要整天都待在城里,哪里都去不了。”秦逸感叹一声,闭上眼睛,静静等待晋升的结束。
……
这个时候,狼神城里靠近西北方向的酒楼外,此刻围着一大群人。
人群里面,不时传來阵阵喝骂,还有极为刺耳的神经质笑声。
“哈哈哈,对,你快说,快说有沒有见过这个人。”丁一林大马金刀地坐在酒店的大堂中央,四周的桌椅板凳,此刻全都被摔得四分五裂,只剩下他坐着的椅子,还是完整无缺的。
而他面前,杀气腾腾的护卫,正将酒店的老板,,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压得跪在地上。
胖子的旁边,跪着的是他的妻子和一对儿女。
此刻这一家人,全都在瑟瑟发抖,沒有人敢抬起头,多看丁一林一眼。
胖子的脸颊,又红又肿,高高鼓起來,像是刚出笼的馒头,显然之前已经受了刑,此刻他一张嘴,顿时就吐出一口粘稠的鲜血,惊得一边的妻儿,又发出呜咽的声音。
“哈哈哈,胖子,你感觉怎么样啊。”丁一林站起身,脸上满是笑容,提着原本用來坐着的椅子,走到胖子面前,伸手指着自己:“喂,你认识我吗。”
“认、认识……”胖子哆嗦着身子,含糊不清地说道。
狼神城城主的独子丁一林,作为这狼神城里的商贩,胖子他怎么可能会不认识他。
其实胖子现在还是一头雾水,他根本沒有弄明白,自己什么时候招惹了丁一林了。
胖子他自己只是狼神城百万人口中,再平常不过的一个散修小贩,开了这一家小酒楼为生,平时小心翼翼做人,认识的最有地位的人,也不过就是附近巡逻的一个守卫小队长。
但是今天,丁一林居然率领着一群手下,來到他酒楼里,二话不说,直接就砸,就连他本人,刚刚都被对方的手下,用一根铁尺连抽了二十多个耳光。
此刻他满嘴的牙齿,都已经松动了,脑袋里面,像是有几百只蜜蜂在嗡嗡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