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纣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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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LINE TWO(燕无伤)(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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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功率最高的抢银行方式是什么?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会让你惊讶便利店式抢劫。

    那么,什么叫便利店式抢劫呢?

    很简单:走进便利店,用枪威胁店员把收银机里的钱交出来,然后离开现场。

    不需要周密的计划,不需要强悍的体能,只要一个人一把枪,挑一个人少点的时间,大致看一下周围的情况,就可以动手了。

    很多实施这种抢劫的人甚至连车都不开,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肯定会被监控拍到,开车反而更容易留下踪迹,所以干脆就步行作案。

    比起那些复杂的犯罪活动,这类干了再说的无脑劫案,却往往都能得手。

    而这其中,最为关键的一项要素便是快。

    快,就意味着过程短,抢劫案的作案过程越短,风险系数就越低,成功率也就越高。

    这是铁则,谁都懂,但并不是所有的抢劫都适用这套规则,尤其是银行劫案。

    不过,在二十世纪中叶的美国,的确有一名劫匪将这套便利店式抢劫的手法用到了抢银行上。

    这个人既不是什么国际大盗也不是什么铁血悍匪,他就是个普通的中年男人,这点有很多目击者可以证明。

    此人也不像历史上那些知名的银行劫匪一般,依靠单次抢走几千万乃至上亿美金的大案名扬四海遗臭万年

    他的抢劫方式,非常简单挑一个位于小城镇的小银行或信用社,走进大堂,直接朝天花板开一枪,然后瞄准柜面上的银行职员,让他们把柜面上的钱尽可能多地装进口袋,不管最终装了多少,他都会在五分钟内拿上钱离开现场。

    就是这么一套三言两语就能讲完的流程,造就了一系列让当年的美国警方苦追几十年未果的悬案。

    虽然这抢劫计划简陋到甚至称不上是个计划,但若细细分析的话会发现这里面有许多高明之处。

    首先,这名劫匪很清楚人们的心理弱点,一声枪响,远比大声的吼叫能更快地控制住场面;所以,他每次抢劫,都会先射击天花板,在行动一开始就对在场的所有人进行强有力的威慑。

    其次,他挑选的目标,全是那种只有一两个保安值班的小银行,那种银行的大堂面积不大,他可以保证在抢劫完成前,绝大多数人尤其是保安,时刻都处于自己的视线范围内。

    其三,他只拿柜面上的钱,因为那些钱大部分都是已经在外流通过的旧钞,很安全;另外,他还会威胁银行的职员,跟她们(那个年代的美国,银行柜面90以上是女性)说别耍花招我抢的并不是你们个人的钱,别逞英雄如果你敢放有记号的钱进去,我不但能看出来,还会开枪之类的话在那种情况下,没人还会去冒险。

    最后,最重要的一条,他不会因为贪心而失去理智,也就是说懂得见好就收。

    他从来不会要求银行经理去给他打开金库,也不会因为看到桌上还有很多钱没装进袋里而多做滞留;他严格地控制抢劫的时间只要他觉得该走了,他就一定会走。

    就是靠着这么一套手法,此人于数年内作案十余起屡屡得手,虽然他每次抢劫的金额都不算太多,但在那个还没有摄像头美元也没有经历那么多次通货膨胀的年代,这家伙累积下来也抢了几百万美金,且始终逍遥法外这使他成为了最令警方和fbi头疼的银行劫匪,没有之一。

    如果将抢劫银行的方法视为数学公式,那么便利店式抢劫很可能就是劫银界的巴德哥赫猜想。

    会,和懂,是两码事。

    你知道一加一等于二,并不代表你就能证明一加一等于二。

    你看着像是王八拳打死老师傅的状况,实际上却是独孤九剑无招胜有招。

    当然了,我说了那么多,并不是想教各位如何去抢银行,而是想为我的下一个比喻做铺垫。

    一言以蔽之燕无伤,就是劫银界的令狐冲哦不,欧几里得。

    当你觉得把一个人比喻成中虚构的绝顶高手也无法形容其在某个领域中的实力时,那就只能把他比喻成现实中存在过的某个数学家了。

    十三号星期五,中午时分。

    燕无伤和他的四名同伙儿一块儿坐在车里,吃着鸡肉三明治,喝着瓶装的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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