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纣临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序幕 第一次投票(第1/2页)
放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
    一号陪审员的叙述结束了。

    他所念的那第一份文档,分为两个部分。

    前半部分,是阳光青少年行为矫正中心惨案的官方备份,以eas的马克·斯克拉姆中尉提交的调查报告为建档依据写的,基本上来说就是什么都没查出来。

    后半部分,则是以第三人称视角描述的关于此案的真相。当然了,其中并没有提到影织和冼小小的事,也没有任何关于当事人心理活动的描写;只是以接近报导的文体,陈述了事件的经过。

    所以,念完这份报告也并没有花去太多的时间,十分钟不到,一号陪审员就把手中的ipen放下了。

    然后,这一桌人,又陷入了沉默。

    但这次,沉默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十号陪审员很快就打破了沉默。

    你就不打算说些什么吗?他将视线投向了五号陪审员,并忽然开口问道。

    这个五号陪审员,不是别人,正是车戊辰。

    你在跟我说话吗?车戊辰面不改色地回望过去,反问了一句。

    这不废话吗?十号又道,作为当事人,你对这事儿就没什么要补充的吗车探员?

    他最后这三个字一出口,便有数人立刻转头朝车戊辰看了过去;不过,还是有好几人不为所动另外还有发出冷笑的。

    你认识我?车戊辰又用问题去回答了对方的问题。

    哈!我当然认识你。十号笑道,眼前这一桌人,我基本上全都认识,只是你们不认识我罢了。

    他这么一说,众人可以就把注意力又投到他身上来了。

    这位十号,本就是个很显眼的人,因为他看起来像个侏儒。

    之所以说看起来像,是因为也有不像的地方。

    非要形容的话,十号陪审员就像是一个十岁不到的小男孩,但脖子上却顶着个四十岁大叔的脑袋;虽然其面相神态嗓音都像是个凶恶张狂的中年白人其脑袋的尺寸也远比小孩子要大,但他脸上的皮肤倒还是和儿童一样稚嫩甚至还有一些雀斑,他的下巴也没有长过胡子的痕迹,若仔细观察他的喉结也还没有发育出来。

    怎么?你们不信?十号面对众人的围观,丝毫不怯,反倒变得有些兴奋起来,哼我现在就可以报几个人的身份出来哦。他说着,就指着车戊辰道,这位五号,就是刚才那份文档里提到的巡查官隶属于fc的高级探员车戊辰,然后,他左边哦不是他的右边,从我这里看过去的左边,总之就是这位四号陪审员先生呵呵他可是大名鼎鼎啊,名号说出来就能吓得你们跪下,他就是

    砰——

    十号的话,没有说完。

    因为一声枪响,打断了他。

    枪,是四号开的。

    没有人看到他拔枪没有人看到他扣扳机也没有人察觉到任何的杀气。

    当众人有所反应时,枪,已经响了。

    十号的头,也已经像个被打碎的西瓜一样爆开了;他脑袋后面的椅背也跟着遭殃,被轰出了一个窟窿,大量的鲜血脑浆和骨头碎片皆从那窟窿中穿过,被糊在了十号背后的墙面上。

    你这家伙两秒后,七号陪审员一个穿着风衣在室内还戴着鸭舌帽的男人,忽地微微抬起帽檐看着四号言道,该不会是

    砰——

    又是一枪,和上一枪一样,动手的还是四号,但这次,他的子弹打在了墙上。

    原来如此四号开枪时,甚至都没有朝七号那边看,但枪响之后,他倒是把脸转向了对方。

    这一刻,如果有人站到四号的背后去观察,便会发现他手中那把枪的枪口七号陪审员的脑袋以及七号后方墙面上的弹孔,是呈一条笔直的直线的。

    可不知为何,子弹并没有击中坐在原地一动都没动的七号也没有打到他脑袋后面的椅背,却是打中了他背后的墙。

    叮铃铃铃铃——

    就在现场的情况似乎就要演变成一场厮杀时,一号陪审员面前的那部老式电话,又响了。

    这一变故,终止了四号进一步的行动。

    喂?这次,一号几乎没有犹豫,顺手一拎就把电话接了起来。

    但在接听了两秒之后,他便将听筒从耳边拿开,往自己的左手边递去:找你的。

放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