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纣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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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辩驳(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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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对话至此,已然来到了五楼。

    这一路上来,他们都没有在其他楼层停留过,沿途的电子门也都已被调成了可以自由开启的状态。

    斯克拉姆就这么带着车戊辰直接来到了五楼的监控室里,站在了操作台前。

    那么接下来,咱就说说监控的事儿吧。斯克拉姆讲这句时,毫不避讳地用一种怀疑的目光看向了车戊辰。

    你想说什么就直说吧。车戊辰道。

    可以。斯克拉姆还真就直说了,我怀疑你。他停顿了两秒,我怀疑你是这件案子的共犯。

    此话怎讲?车戊辰被当面指控,却还是平静如故。

    二十五号晚上,当第一批警员赶到这栋建筑门口时,是19:32,那会儿你已在门口等着了。斯克拉姆道,根据你的证词,你赶到这个现场后,立即就展开了搜查,并于19:25分用五楼监控室里的电话报了警,且报警后立即又回到了建筑物的大门口,等待警方的到来到这里为止,你没有什么异议吧?

    没有。车戊辰回道。

    好。斯克拉姆又道,你还说,在整个搜查的过程中,除了厕所隔间的门板和监控室的电话之外,你没有碰过任何现场的东西对吗?

    此话出口之后,车戊辰竟是犹豫了。

    不。车戊辰道,我还碰了他说着,用眼神示意了一下斯克拉姆侧后方的控制台,那个控制台。

    什么?斯克拉姆的表情和语气都变得冰冷且咄咄逼人,你现在是在翻供吗?

    不。车戊辰又否定道,这可不是什么供词,我也没必要向我上级以外的人提供任何所谓的‘口供’。他顿了顿,这话我只对你一个人说。他微微转过头,看向了监控台,前天晚上,我报警之前,查看了监控录像,而且是特意戴着手套操作的,为的是不留下指纹。

    为什么你没有跟警方说这事?斯克拉姆追问道。

    因为这不符合调查的程序,若我对警方说了我的这一行为就会留下书面记录授人以柄,给fc带去不必要的麻烦。车戊辰还是显得很冷静,丝毫没有被紧逼的感觉,反倒是对方的神态看着比他还着急。

    哦?事到如今你倒在意起‘程序’这种事来了?斯克拉姆冷笑道,就一个在街上突然征用警用设备的休假中人员来说

    征用警员的枪和车,发现重大案件的现场,这是立功。车戊辰打断了对方,言道,到了现场之后,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行事,这是留把柄。他踱了两步,这和我在不在意‘程序’没有关系,我之前就说过了态度的正确与否,有时取决于结果。

    他的回应在逻辑上没有破绽,斯克拉姆也清楚这点,所以,后者很快又换上了一副假笑的表情:呵那么,我能问问,你在这操作台前都做了些什么吗?

    我不是说了吗,我查看了监控录像。车戊辰回道,而其目的自然是为了查明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从鼻孔往外出了口气,结果,和你们所知的一致,二十五日零点之后的所有录像都已被清除了;我和警方一样并未看到当日的录像。他顿了一下,补充道,因此,我也就更没必要把我看过录像的事特意跟警方去汇报了。

    那你又怎么证明斯克拉姆又道,你只是‘看’了录像,而不是‘删’了录像呢?他舔了舔嘴唇,接道,若你是凶手的共犯,你们完全可以事先约定好,让凶手在指定的时间报警,而你则在那个时间点上,锁定一名离案发现场最近的警员,利用巡查官的身份截走他的任务,并第一个赶到现场,检查一下同伙有没有留下蛛丝马迹,顺手将其掩盖,最后再上楼删掉录像,悠然地再报一次警

    恕我直言,你的推理能力有点差啊,中尉。车戊辰在面对这番指控时,竟是用评论般的语气回道,首先,如果我是共犯,且我的任务就是站在刑侦角度帮同伙检查现场有没有遗留证据的话我何必要以‘截走一名警察的任务’的形式来到现场呢?我直接来到现场帮他搞定不就行了?这里是临沂郊区,又不是苏黎世,街上的摄像头我数都数得过来难道以我的能耐,避开所有街面监控并进入这栋建筑物会是什么难事吗?

    这对此,斯克拉姆无言以对。

    其次,若我是本案的共犯,且负责的是‘善后’工作,我从一开始就不可能让同伙使用这么显眼的杀人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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