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境祁连。
车大约开了40分钟后,他们到了一个幽静的牧场。
牧场里圈养着绵羊,栅栏外面还有几匹低头吃草的马。
牧场旁边是几栋建筑类似的二层小楼,每一层小楼前都有一个小院子。陆西源将车驶进其中一个院子,院子里有几个妇女在洗菜,屋子里走出来一个约莫十七八岁的小伙子。
“陆大哥,你好久没有来过了!”小伙子凑近车窗,满脸笑容。
陆西源停好车,“考得怎么样?”
“正常发挥吧,志愿想填北京的学校。”
“没问题的。”陆西源拍拍他的肩膀。
祝南浔从车下下来后,陆西源跟小伙子介绍她:“来旅游的,祝南浔。”
祝南浔:“……”
好像……也只能这样介绍。
“你好,我叫麦蒙。”小伙儿很热情地跟她打招呼。
“卖萌?”祝南浔觉得十分有趣。
“哦,呵呵,我是回民。”
麦蒙笑起来很好看,白白的牙齿像雪玉一样。他帮着陆西源把行李拿下来,又招呼家里的人招待两个客人。
小院布置的很别致,楼上是一排客房,楼下是餐厅和厨房,整体设计也不落后,都是新式的。
麦蒙把两人带到餐厅里唯一的包间,祝南浔走到窗边,看见大片的牧场,她想起电视里播放的牛奶广告。
世外桃源,心情舒畅。仿佛刚刚被匕首威胁的并不是她一样。
“随便坐,就当是自己家”,麦蒙把煮好的奶茶端进来,又走到门口冲楼上喊,“阿舍儿,陆大哥带漂亮姑娘来啦!”
“是哪个不要脸的女人?”
未见其人,姑娘的声音已经先飘了下来,紧接着听到“咚咚咚”的下楼声。
陆西源喝着茶没有任何反应,只是看着祝南浔,看见她眉毛快要打架。
“麦蒙,你要死啊!”
门口出现一个编小辫穿白衫的姑娘,她眼睛像葡萄,小脸像苹果,模样十分可爱,叉着腰目中带火看着麦蒙样子格外动人。
“这是阿舍儿,我姐,母夜叉。”
麦蒙是这样跟祝南浔介绍这个姑娘的。
“这是祝小姐,陆大哥带来的客人,大城市来的。”
这是对祝南浔的介绍。
“陆大哥,你终于想到来看我了。”阿舍儿并不理睬祝南浔,走到陆西源身边坐下,笑得天真无邪。
一旁的祝南浔并不介意情敌的稚嫩,勾了勾手对麦蒙说:“麦蒙,陪我去牧场看看吧。”
起身的时候被陆西源抓住胳膊:“注意安全。”
“嗯。”祝南浔故意面露羞涩。
一旁的阿舍儿瞪圆了眼睛看着她。
作者有话要说: 麦蒙:回语男子名,意思是值得信赖的人。
阿舍儿:回语女子名,意思是有生命力的人。
☆、chapter 12
麦蒙领着祝南浔到了自家的牧场,打开栅栏的门,他故意去追赶羊群,小羊们四处逃窜,发出“咩咩”的叫声。
“等我去北京上大学之后就见不到它们了,以前啊,我爸妈卖羊我都会生气的。他们笑我,说我傻,把牲口当宠物,可那会儿我在电视上看到大城市里的人都把小狗当孩子养,就想,小羊不比狗乖多了?怎么就不能当宠物了。”
麦蒙抓了只小羊羔抱在怀里,绘声绘色地讲给祝南浔听。
祝南浔摸了摸小羊羔的头,觉得可爱极了,摸不够,又把羊羔接过来自己抱着。
她说:“我只养过鸟,每天在院子里叽叽喳喳的,很热闹。”
麦蒙问:“那后来呢?”
“后来……我哥哥有恐鸟症,我没养几天就把它放了。”
想起祝南泽,祝南浔拿出了口袋里的手机,看了看麦蒙,又把手机放了回去。
“恐鸟症?就是害怕鸟类吗?”
“嗯。”
“阿舍儿怕鸡,也算恐鸟症吗?可是我才不会为了她把家里的鸡都放了。”
麦蒙和阿舍儿像一对冤家,其实祝南浔很羡慕这样的姐弟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