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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论如何用人格魅力征服失忆老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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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论如何用人格魅力征服失忆老攻_分节阅读_33(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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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末卡维也该补上之前没来的几次清剿了。”

    卡特颔首,“那我们大概在什么时候开始彻底清剿魔族,老这么拖着也不是办法。”

    “我是觉得没把握一击即溃之前绝不能动手,我们都已经捱过了那么长的年月,不在乎再多等一些时间,至于道理”程述想了想,“问问罗尼狗急跳墙是个什么意思罗尼?”

    刚才还一直说个没完的人不知道时候已经睡到卡特怀里去了,平缓呼吸间嘴角似是有晶莹的液体滴落下来。

    “荷叶包鸡……”

    卡特在怀里那人的额上亲了一口,抬头对程述道:“睡着了。”

    你当我是瞎吗看不到他睡着了还偏偏要亲一口和我说,特么是欺负我没有恩爱可以秀?!

    程述内心仿佛藏了一只咆哮的巨兽,面上却还是一副冷静自持的样子,“嗯,看到了。”

    “不过我还是很好奇,你是怎么看上他的?”

    卡特抱起那人,“嗯聪明机智又伶俐?”

    “”

    前面抱着罗尼走着的人突然顿了一下,转头看程述,“你说他什么时候才能意识到我喜欢他呢?”

    程述微笑,“或许等到他聪明机智又伶俐?”

    卡特一个趔趄,“能换个有希望点的比喻?”

    “大概等我们彻底清剿魔族?”

    卡特:“”这绝对是报复。

    银色的弯月挂在大地之上,血族的夜晚总是很热闹,毕竟人们不是在去清剿魔族的骂娘路上,就是在不用去清剿魔族的庆祝路上。

    而今晚是后者。

    优雅内敛的血族人民一般不玩什么篝火晚会,穿个草裙围着火摇摆摇摆那种事对于他们来说简直low得不要不要的。

    作为高贵的代名词,他们庆祝的方式就是

    买买买。

    ☆、第三十三章

    作为一个高雅而有内涵的种族,血族的集市活动和人类相比起来差别还是挺大。不光是卖的那些个稀奇古怪乱七八糟的东西,单单说这个氛围就充满了一股凡人无法企及的调调。

    也因此闹得凯恩斯很是紧张。

    小朋友穿好衣服跑出房间的时候没看到程述略有点方,从城堡上层遛到城堡下层,又从左边回廊遛到右边回廊,终于在自己饿到虚脱之前撞到了正要出门的亲王大人,被投喂之后成功赖上了准备去自己领地转一圈的程述,说是去见识世面。

    程述:你在方我

    虽然心里清楚,但程述还是带上了凯恩斯,他本能地直觉如果把少年留下可能会发生什么无法想象的后果,而程述一向很信自己的直觉。

    嗯,虽然顺便还信了星座属相面相手相什么的。

    两人都套着大斗篷出了门,城堡的周边一圈是五代准亲王和六、七代长老的居所,再远一些就是八代准长老和九、十代血族新生力量的住处,总之越靠近中心越是死寂,最里面亲王的城堡连人声都没有。

    程述牵着凯恩斯站在城堡的最高一阶上,看着离得最远的那一圈幽幽闪烁起盏盏灯光,从自己的脚下开始由疏到密地蔓延,在居住区的边缘亮的最多,像是一个完美的光环,柔和地套在血族领地上。

    “你见过萤火虫吗?”青年突然低头问被巨大的斗篷罩得有几分好笑的少年,“一种屁股上面会发光的昆虫,远远看起来像一个个光点。”

    凯恩斯有几分迷茫地摇头,“那是什么虫?我从来没见过。”

    程述勾起唇,不知是开心还是难过,“很漂亮的虫,说不定你以后会见到。”

    他放开一直牵着少年的手,青年的身影像是融在无边的夜色里,黑色的斗篷下摆在风中飘起来,“跟上来吧,我带你去走一走。”程述踏下台阶,也没注意到身后少年眼睛里散不去的困惑。

    萤火虫……是什么虫呢?

    ……

    穿过无数个一点光亮都无的屋子,两人终于走到了领地的外圈,也就是集市的地点。这里平时就有不少优质商铺,大家都普遍认为这些店除了不开门以外真是一点缺点都没有,想法出人意料的公正。

    程述看了一眼紧紧抓着自己袖子的少年,忍不住伸出手来摸了摸他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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