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太早……
在s市讨生活并不容易,为了付我那昂贵的房租,卖鸭子是远远不够的。我经常在深夜里进出,隐藏在s市没有阳光的角落。当象征夜晚的霓虹灯亮,我就必须在这个是夜里形形□□的人聚集的地方工作。夜总会不像酒吧,在这个地方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我在这里当服务员也有一年了,在同行里已经不是新人。在这种红灯区里作为服务员总要比在红灯区里做公主好得多。虽然如此,总也有肆无忌惮的顾客偶尔会做一些出格的事,这也是我为什么把头发剪短的原因,至少这样模糊不清的性别在黑暗中能够成为一种保护性手段。
我第一次遇见纪大海就是在夜总会,那时候的先生还不是称霸飞行器制造行业的巨头。那个时候,纪大海还是一个需要看对手家斤两的商人。我记得很清楚,先生因为西北地区输出的问题跟对手家在价格方面谈不拢,当我端着酒水推门进去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剑拔弩张的一幕。
显然我走进房间的时间掐得并不是时候,房间里双方人马摩擦出肉眼看不到的火花。在店里工作了一年,对这种事情也是司空见惯,只要双方不要引起争执让店里蒙受损失,基本上我们的人是不会去理会的。不过如今看来,照着这个阵仗发展下去,店里蒙受损失是迟早的事。
“这位先生,要不要尝一下店里的新品。”我对着当中看起来似乎最权威的人问话,那位先生睨了我一眼,一言不发。我自顾地将桌子上的空酒杯倒满,托着酒杯的底托,恭敬地呈到那位先生面前,我公式化地笑道:“先生,我们都爱在酒席上谈生意,那是因为当我们在利益冲突的面前,一杯酒就能够泯恩仇……”那位先生显然将我的话听进去了,结果我递给他的酒杯,之前我的冒犯让他微微蹙眉。我又自顾地倒了一杯,然后比了一个敬酒的姿势:“既然能够泯恩仇,那么先生可否原谅我的冒犯?”我将酒一饮而尽,苦涩辛辣的液体入口,我忍住吐出来的冲动,我本不会饮酒,何况这还不是啤酒,是酒精度高的白酒。
那位先生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一言不发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见底,那位先生原本紧绷的脸终于舒展开,见他紧绷的脸有些舒展,房间里的气氛多少有了些改观。我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