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林欢歇班,去超市买年货,出来时排了半天队,结果天就给黑了。
林欢拎着大包小包的,往公交车站赶,走到一个小路口的时候,被几个男人拦住了。
一共五个男的,全都人高马大,身形魁梧,当中一个林欢认识。
不但林欢认识,咱大伙也都认识,只不过他今天没穿军装,穿了身皮夹克。
谁啊?冯炎呗,那个追乐逸追到写血书的大变态啊。
你想啊,他连写血书这种事儿都干的出来,就凭林姐姐几句话,可能善罢干休吗?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绝壁不能够啊,这不今天,就带了几个哥们儿,找林欢来了吗?
林欢看见这阵势,心里就明镜似的,她是二,但是不傻,知道以一敌五,她没胜算。
故技重施,其实也简单,还是那招,“看!灰机”呗。
什么?你们觉得这招太傻太蠢,而且总用就不好使了?
错了,越是这样的招数越有效,用多少次都好使。
“哎呀!看!灰机!”
林欢吼完之后,撒丫子就跑,但是这次有个弊端,她拎着的那些东西忒碍事儿了。
可那都是花钱买的啊,林二货舍不得扔,所以呢,嘿嘿,没跑两胡同口她就被堵上了。
冯炎冷冷笑了,“你跑什么?做贼心虚了是吧?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儿,只要你答应离开小逸,有多远滚多远就行了。不难吧?”
林欢气得直想咬人,那股拧头的轴劲儿又上来了,其实这会儿只要她假装答应冯炎那小子,后面的事就不会发生了。
“去你妈的蛋仔儿,你管的着老娘吗?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自己长得跟车祸现场似的,乐逸就是看上条牧羊犬也看不上你啊!”
冯炎眼睛一眯,心里都要气疯了,死死瞪着林欢,真是想一把掐住她的脖子,让她再也说不了话。
“既然你不肯答应,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哥几个,动手吧!”
林欢扔了购物袋子,攥紧拳头,凝神戒备着,她知道今天只能靠自己了,妈的好女不跟男斗,打不过趁机会逃走就得了。
四个男的一起动手了,林欢瞅准了一个个子相对最矮的,抬腿就是一记标准的下劈。
本来她还寻思这几个男的肯定身手了得,不太好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