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不符合情理,天人公愤啊!那眼睛,那眉毛,那鼻子,那嘴唇,不管是分开来看,还是整体上看起来,都不会有人说不好看。那不是帅,也不是美,更不是英俊,那是妖孽!是祸害!
莉莎虽然美,但是跟苏瞻一比,差不多也就成了路人甲了。
莉莎姐姐,请原谅我把你跟一个男孩子做比较,因为除了你,我不知道还有谁有跟他站一起,比一比的勇气。
我说:“苏瞻,你是在说你自己吧?”
苏瞻很委屈:“小乾,你怎么这么说我?我可是没有半点花心!我的心自始至终,一心一意都在你身上。”
“打住!”我好心地提醒他:“苏瞻,你每天都不照镜子的吗?你难道不知道,你这张脸比女人还好看。”
“小乾!”他忽然拉住我的手,表情很认真:“这么说来,你不会喜欢上莉莎,对吗?”
简直是废话,我是那么见异思迁的人吗?不过看他这个紧张而认真的表情,我心里很舒服,我得意地说:“那可不一定。”
“你不会喜欢上莉莎的。”苏瞻笑着,自信满满地说着。
“这么肯定?那我告诉你,我刚刚就已经对莉莎一见钟……情……唔……”
作者有话要说: 凌晨12点了,终于写好了!周末玩疯了,晚上九点多才回家,然后洗脸各种的弄完,开始码字,终于三千字了呜呜呜呜,对不起大家久等了!
☆、第十二章吃软不吃硬
我被苏瞻亲到喘不过气来,他才大发慈悲放开我,他问我:“还敢不敢一见钟情了?”
我愤愤道:“你这是屈打成招!”
“我可不管这些,小乾,你这一辈子,只可以喜欢我一个。”
“很抱歉,就算我喜欢你,我也不可能只喜欢你一个,我还喜欢嘟嘟。”我说。
苏瞻眯起眼睛:“嘟嘟是谁?”
我面不改色:“我十岁那年家里养的一条博美,长得特别胖,走路还会被自己绊倒,是不是很笨?但是它特别黏我,晚上跟我睡……”
“它现在在哪?”苏瞻打断我。
“哦,在我家院子里的树下,埋了八年了……你问这个干嘛?”我说这个本来就是捉弄一下他,他这么聪明的人,我不觉得他会吃一只狗的醋,但事实证明这件事情上我高估苏瞻的智商了。
苏瞻:“如果它没有死,我现在就去把它弄死。”
我:“……”
苏瞻读的是金融系,我是会计学,我们并不在一栋教学楼。但是我们午饭,晚饭,课间,反正没事的时候都腻歪在一起,还不到一周,几乎整个学校的人都知道了我们两个关系好。
“小乾,你也在看书啊,我刚刚多买了一杯奶茶,送你一杯。”
走过来的姑娘大眼睛,有酒窝,笑起来很可爱,我一阵春心荡漾。她把奶茶递给我,有些害羞地说道:“另一杯,麻烦你帮我带给苏瞻。”
我的内心瞬间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走了几步路,又有一位姑娘来到我面前:“你跟苏瞻天天一起吃饭,关系应该挺不错的吧,那个……他有没有女朋友啊?”
我说:“没有。”确实没有啊,我又不是女生。
“真的?太好了,这就是说明我还有机会!那……你能不能把他的电话号码告诉我?”
“……”我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我知道,这是一种自然规律,不管是什么年代,什么地方,帅哥跟美女总是能在第一时间吸引住大众的眼球,引来一堆的爱慕者。
我自从上了大学后便一直挺透明的,但由于某人,我在一周内瞬间成了校园里的红人。每天找我搭讪的人不少于找他的,但是搭讪的话都不外乎是上面几种……
好吧,现在还亲眼目睹了。
香樟树下,宣传栏旁边,苏瞻站在那里,一个黑长直大美人单膝跪在他面前,手里捧着一束玫瑰,深情款款。
“我不知道你相不相信一见钟情,但是我想告诉你,从看见你的第一眼,我就深深被你吸引了。我是一个花心的人,但是我愿意为了你把心收起来。我从来没有主动追过男生,这是我第一次追一个人,因为我知道,这一次我要是不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