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都是装的。因为她知道秦欢就在后面,而秦欢是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别人欺负的。
秦欢疑惑道:“白公子,老庄主去世多日,为何还不下葬?”
白天痕沉下脸,道:“家父临死前交代要满七七四十九日才可下葬,至于是什么原因,我还来不及问,家父就闭上眼睛了。”
月半弯,星光照进小窗。
清歌坐在冰凉的屋檐上,手托着下巴,仰望星空。
秦欢站在另一侧屋檐上,长身玉立。此时,秦欢刀被他当成拐杖,双手随意的放在刀柄上,发丝凌乱,但仍掩饰不住一丝清贵高华之气流露而出。
从远处看,刀好像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是他身上最重要的那部分。
他们已不需要说话,有时只需眼神他们便知对方心里在想什么,这种默契是长期相濡以沫得来的,亦是因他们彼此关心着对方,才能忖度出对方的心思。
良辰美景奈何天,良辰美景奈何天。
白色的狐裘大氅,纯白色的狐裘大衣,华贵的狐裘大氅轻轻的披在清歌的肩上。
清歌诧异的回头,撞入深邃的双眸,双眸的主人笑了。白天痕道:“姑娘,夜深风寒,小心着凉。”
清歌心跳了一下,讷讷道:“多谢公子关心。”
清歌第一次被人这么关心,难免会手足无措。秦欢对她很好,照顾得无微不至,可从未有这般亲密的举动。
白天痕道:“姑娘深夜未睡,可是有心事。”
清歌点点头,又摇摇头,道:“我习惯了在屋外待会儿再去睡,白公子深夜到访是为何事?”
儒雅俊美的白天痕在清歌身旁坐下,缓缓道:“清歌,你笑起来很美。”
清歌笑道:“你在勾引我。”这句话被朝歌说的义正言辞,她本人脸不红心不跳的瞪着身上洒满银光的白天痕。
白天痕对清歌的大胆、豪爽,惊呆得合不拢嘴。目光一闪,道:“姑娘,你让我大开眼界,中原的女子很少有如此大胆的。”
清歌笑嘻嘻道:“是很少还是没有。”
白天痕突然冷汗涔涔,身子悄悄的往后挪了一步,颤声道:“是没有。”
清歌道:“可是你的心里不就是这么想的吗?”
白天痕道:“姑娘你误会了,就是借在下一百个胆,在下也不敢想入非非。”
清歌更开心了,想继续逗逗惊呆中的白天痕,哪知白天痕没了心思,起身告辞,飞身而下,变故就在这一刻发生了。
第一百二十二章 姚氏(十一)
小巷深处的酒铺,少有人光顾。
昨天还意气风发的萧清秋,此刻坐在最不显眼的角落里,一个人闷闷的喝着酒。滴血的伤口已凝结着血块,残废的他看起来还不如一条四肢健全的狗。
萧清秋最想做的是大醉一场,唯有醉才能让他忘记痛,忘记情人的眼泪。
可是他越喝越清醒,越清醒就越痛苦。脑海挥之不去的是临行前万丝丝的千叮万嘱,和柔情似水的一双眼。
它们好比一条条毒虫噬咬着脆弱的心,桌上的空酒瓶横七竖八的乱放着,散乱的头发粘在脸上,狼狈的模样,痛苦的眼神,断了的右手,一切的一切都聚集在这少年人身上。
清歌第一次来中原,对繁华的城市有些向往,兴之所至的她,拉着秦欢悄悄地出了白云山庄。
好巧不巧的是,偷溜进城的清歌和秦欢,竟然遇见了买醉的萧清秋。
清歌和秦欢找了个位子坐下,叫了两碗阳春面,完全忽视烂醉如泥的少年人。
萧清秋一口一口的灌下酒,简直是牛饮,全不是在品尝酒的味道。
忽然,黑暗中杀出一群人,为首的是位世家子弟,一身锦衣。样子还算清秀,不过脸上多了一条狰狞的伤疤,在昏黄的灯光下,笑起来一张脸扭曲而恐怖。
锦衣少年气冲冲的走到萧清秋桌前,看着醉得不塌糊涂的萧清秋,疯狂大笑。一把抓过萧清秋的头发,逼着他仰视着自己。
锦衣少年望着落魄的萧清秋痛快极了,似乎世上在没有比萧清秋堕落的事更值得他开怀大笑。
锦衣少年道:“萧清秋,没想到你也有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