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要做皇帝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百一十五节 天下英雄入吾瓮中(1)(第3/3页)
放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
政见和主张,跟过去刘氏的天子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但刘彻却不管这些。

    管它黑猫白猫,能抓到耗子的,就是好猫!

    “孤最近读书,读至腹?杀子之时,常常扼腕叹息,若世人皆如腹?,何愁法令不通,政令不行?”刘彻却看着杨毅,缓缓的道:“于是,遍问诸臣,可知有墨家传人?有左右曰:雒阳杨子重,墨家子弟,可以一观……”

    刘彻笑眯眯的对杨毅道:“杨毅……你来跟孤解释一下腹?何以杀子?”

    腹?,乃是秦惠王时墨家的钜子。

    墨家的钜子,很好理解,大抵就相当于武侠小说里的掌门人。

    某次腹?之子杀人犯法被官吏抓捕,惠王下令将其子释放,理由是腹?年事已高,独有一子,不可让其绝后。

    这在统治者的立场很好解释。

    笼络人心嘛!

    但腹?知道后,就将其子杀了,还对秦孝公说‘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朜不可不行墨者之法。

    这个故事被记载在吕氏春秋中,后世,基本很少人知道,即使此时,假如不去翻书,还真不知道。

    但刘彻喜欢看书,加之最近在编辑《新神农》,于是就看到了这么一则故事。

    从这个角度来说,墨家的人,比法家的人更尊重法律。

    前提是,这个法律,得让墨家人觉得有道理。

    杨毅却是稀里糊涂,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然而,涉及到学派的名声和尊严时,他不能不回答,于是叩首道:“回禀家上,腹?杀子为公义,其子犯法杀人,综按汉律,以当偿命,先贤杀之,是维护律法之公,天下之义也!”

    刘彻闻言点点头。

    比起儒家的嘴炮,墨家才是真正的行动派!

    像儒家嘴上说什么舍身取义,杀生成仁。

    临到头没几个真正付诸行动的。

    但墨家不然,史书之上,孟胜为一诺殉城,之后墨家因孝公而效忠秦国百余年,始终不曾泄露过秦国任何机密,更不曾朝三暮四,与六国有什么勾搭。(未完待续。。)

    ps:这一章先发吧,等下还有恩,今天这一章写了一晚上,有点难写目测一万是做不到了今天

    顺便,昨天有个b,100斤在汉代折合现在应该是50万斤,25万吨我数学不好,别打我

    ( 我要做皇帝  p:///2/2993/  )

放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