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出众,美得各异的女子互相对视笑着,轻轻地相拥在一起。好的友谊,有时候比爱情更让人感到温暖贴心。
※※※※※※※※※※※※※※※※※※※※※※※※※※※※※※※※※※※※※※※※※※
与此同时,晓杨正蹲在一颗树底下,围观一只虎斑纹小猫吃罐头,一边絮絮叨叨,絮絮叨叨:“吼,喂你吃了那么多次东西,你摸都不给我摸一下,你真是冷淡耶。”
“今天买罐头给你吃,你才给我蹲得近一小点,我好亏咧,这个罐头好贵。啧,你说,为什么猫吃的东西比人吃的还贵呢……”一个人说话也很自得其乐,还自动自觉地,再蹲前一点点。整个的庞然大物居高临下蹲在人家小猫旁边。
她悄悄地伸手摸摸小猫的尾巴。小猫一边吃罐头,甩甩尾巴,发出低沉呜呜的警告声,背脊上的毛竖起来。不过某仓鼠还是兴高采烈,再偷偷摸一把:“吃吧,吃吧。虽然你总是对我冷冰冰,哼,傲娇得不行。但是呀,以后等我有能力了,如果再遇到你的话,我会好好保护你的啦放心,买很多罐头给你喔~”
“哎,话说,我今天撞到一个人,哇,偷偷的看咧一眼,发现长得好漂亮呀,气质也很好哟……哎呦,我干嘛和你说这个……”
作者有话要说:还是小杨子比较有爱,
对小猫的尾巴只摸摸,不乱拔(*^_^*)
而且还喂食啊神马,捂脸,大家都像小杨子一样对小猫好就好呐
伸出猫爪爪,若若也要喂食,若若也要花花
☆、28第二十七章二十四个季
一个漂亮的女子穿着一条长至脚踝的波西米亚风格长裙,颜色并不热烈奔放反而显出淡雅飘逸的味道来。她的表情很安静,气质优雅恬淡,她的五官精致,漂亮得令人惊艳,这样独特的气质和她迤逦垂落在高脚凳上的裙子,形成了一幅美丽的风景。仿佛这座充满异国情调的城市中,本就必不可少这样让人心折的美丽。
这是一间面积不算太大的小花店。那个女子坐在柜台边,手中拿着本子和铅笔,表情专注。花店里一个客人也没有,但是花店的主人显然并不多在意。这一片是有名的富人聚居区,离商业区远,进出的人流更有限,在人们习惯性的低调之下,花店里总是显得很安静。
偶尔有游客会误打误撞拐到这一片区域来,经过花店的时候,总会情不自禁地隔着透明的大玻璃驻足观看这装饰优雅如咖啡厅有一扇红胡桃木格子玻璃门的花店,并为安静地坐在柜台里,或者用优美的动作包装花束的美丽女子着迷。
不过极少人会贸贸然地直接进入花店里看个仔细,因为这个花店无论是装饰、格调还是给人的感觉,都只写了两个字——很贵!
茉忧总是能很敏感地察觉到别人投来的视线,抬起头来,温柔和煦地对在玻璃外面张望的几个游客露出一个浅笑。反倒是那几个游客十分怕羞,看到茉忧笑了,开心之余倒也不好意思再站在外面一直盯着看,很快就往马路对面走开了。
茉忧也不以为意,浅笑着继续低头在素描本上画着什么。店里三五天不来一个客人是很正常的事情,两三年了,她很适应这样的“客流量”。当初决定开花店,绝伦和歆妍非要帮她把店址选在这个地方,理由列了三四五六七八条。
首先因为绝伦认为开店的这栋小楼原本住的就是一个葡萄牙籍的画家,一楼做花店,二楼设计成茉忧的画室,“工作”爱好两相宜,本就该把店开在这里。最主要的是歆妍认为这里环境安静人也不多,很“适合”开花店。茉忧当时一听都忍不住要笑场了,天知道环境安静人迹罕至的地方哪里“适合”开花店了?
反正两人不管,柳绝伦提供了朝马路的葡式风格的两层独栋小楼,歆妍二话不说当天就叫来大批工人,一个月以后水灯光电设施齐全,连同满室的鲜花,把店的钥匙交给茉忧。茉忧大学毕业后一直到现在的工作,就是每天来店里开门,画画,偶尔插插花,然后,关门。
后来茉忧为了工作方便,不需司机每天接送在路上耽误许多时间,索性在附近买下一套高层公寓,就此搬离了原来住的沐家别墅。她的花店里,除了固定地供应给柳绝伦的会所和一些固定客户的秘书会打电话来订花以外,这满室的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