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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女蛇一起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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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正解(上)(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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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刀之最着者,为关王刀,盖即关羽之刀法也;三国志载关王刀,重八十二斤,长一丈二尺;古之度制,较今为短,合之今度制,长仅八尺有奇耳;今世之大刀,盖皆彷此,即刀法亦本此而变化之也。考大刀之种类,亦正不止关王刀一种,如拨风刀、大斫刀、九环刀、两刃刀等,皆大刀也,其式样不同,而名亦因之而异。至其用法,则殊途同归,初无若何之大区别也;故关王刀。可谓之为大刀之祖,其他各刀,皆自此脱胎而出者,虽各有变化,要皆未能及其精密神化,足征完善也。我今即以此刀编为讲义,以公同好,抑亦遵古法也。

    刀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兵器之一,原始人用它切、砍,划、刮,或割兽皮之用。殷商的铜刀就脱胎于原始的石刀,并出现了大型的战刀。周代所用的环首长刀,不仅汉代亦用,而且传至日本、朝鲜。汉代帝王公卿,均佩刀而不复佩剑,可见刀之作用在汉代尤为突出。

    宋代,承袭三国、两晋、隋、唐之制,传统单刀只一色,刀形笨重,铁刃也宽。其余大刀则广用之,有屈刀、掩(揠)月刀、。眉尖刀、凤嘴刀、笔刀等。

    明代多仿日本刀式,作双手握柄砍杀的长刀,可以削断或砍损对手的长兵之柄。戚继光《纪效新书》:长刀,自倭犯中国始有之。倭善跃,一进足则丈余,刀长五尺,则丈五尺矣。我兵短器难接,长器不捷,身多两断。武术家们常用“刀如猛虎”来形容刀的勇猛彪悍,雄健有力。大刀属于长兵器,俗云“大刀看刃”,就是在用刃上,做到劈、抹、撩、斩、刺、压、挂、格等工夫。单刀、双刀都是短兵器,语谓“单刀看手,双刀看走”,所以单刀讲求裹胸和劈、砍、刺、撩、抹、拦、截等刀式,而双刀则讲究两手用力均匀,刀式清楚,步点灵活,上下协调,以显出「叶里藏花,双蝶飞舞」的姿态。目前流行的有朴刀、三尖两刃、双环刀、长刀(双手刀)等。

    十八般兵器——剑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候,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 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于黄帝时代,可无置疑。黄帝于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零四年﹞建庙,国号有熊氏,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人称之“短兵之祖”,确可当之无愧。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 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 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 ”。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由上文可知,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已。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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