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我回来了,您的不孝子孙程静宇回来了。《+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annas.r》”
市香山公墓一处位于不显眼的角落的墓碑前伫立着一位手捧白花的黑衣墨镜青年,瑟瑟的寒风呼啸而过,卷起那飘零的落叶。傍晚十分,公墓显得萧瑟而阴森。
“爷爷,我成功了,已经有了足够的能力来保护姐姐,您放心,我一定会把当年的真相调查清楚,绝不会让您死得不明不白。”
青年放下手中的白花,冷酷的面容上扯出一丝发自内心的笑容。
那充满魅力的笑容仿佛能温暖一切,就像是太阳一般照亮了整个像山公墓,让这阴风潺潺的公墓也变得有了生气一般。
青年摘下脸上的宽大的墨镜,笑着说道:“爷爷,我带了您最喜欢的天香百合,您说奶奶最喜欢让您拿着天香百合给她朗诵诗歌,这束天香百合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如果有人的话一定会惊呼出声,因为青年的眼眸竟然是诡异的银色,不过仅仅一刹那便恢复了正常的黑色,让人会误以为是自己眼花。
深深的看了眼墓碑,青年毅然离开了公墓,这里有他的承诺,也有他的眷念,更有不舍,但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他去做。
就在青年离开不久,一阵清风拂过,带着梦幻般的霞光笼罩在了那块墓碑之前,霞光里一道刻骨铭心的柔和目光目送青年离开,良久才浅浅一叹,“静宇,我还是无法割舍那段誓言,其实这样也好。至少我还能这样静静的注视着你。”
柔和空灵令大地回春般的呢喃,直到青年背影完全消失之后才消失得无影无踪。
“哥们儿,去哪儿?”
出了香山公墓,程静宇坐进一辆的士,淡淡的道:“凌华区,中兴路。”
的士径直朝凌华区驶去,的哥见这后面的家伙神色冷淡,也不多话,现在怪人多了是了,要是和这一些人计较那还不头大如斗,而且他也准备狠狠宰宰这“外地人”带他到旮旯地方去狂一圈,再山路十八弯的绕道去中兴路。
程静宇静静的望着变化很大的故乡,自己离开这里已经有5年了吧?姐姐现在一定工作了吧,不知道她还像不像以前那般迷糊呢?
对于自己这个姐姐,程静宇是打心底去疼惜,与其说她是姐姐,还不如说她是妹妹,因为她绝对是那种智商200,情商不及格的类型。神经粗大,冒冒失失是她的完全诠释。
也不知道谁家公司这么倒霉要了她这种闯祸精,想到小时候的种种,程静宇嘴角不禁扯出一丝柔和的弧度,是那样温醇醉人。
“一共是246元钱,谢谢,这是收据。”
的哥经过他电子计算机一般的大脑精确计算之后,精打细算,终于把50块钱不到的路,硬是达到这个高度,人类的智慧的确令人感到汗颜啊。
“哦?246?给,不用找了。”
程静宇玩味一笑,摸出三张毛爷爷,交给那的哥,下了车,深吸一口气。朝他几年没有回过的家中走去。
“切,真是怪人,这些外傻就是白痴,这么点路都能赚到这么多,希望每天都找到这些外傻就发了。”
的哥乐滋滋的想到。不过马上他的笑脸变成了苦瓜脸,傻眼了。惨叫一声。“这……怎么会?竟然是冥币,而且不多不少是二百五。我他妈真是个二百五了。”
而那“外傻”早就消失在了熙攘的人群中。现在去找人,还找个屁。只能自认倒霉了。
福陵花园,位于中兴路,一座有20年历史以上的大楼了,在20年钱能住进这里的人非富即贵,原因无他,这座大厦是当时整个市第一座大楼,高26层,算是最早的电梯房了。
程静宇站在福陵花园小区中,昔日的一切恍如昨日一般一一浮现,他的眼中渐渐有了湿润,记忆仿佛一条长线一般盘旋在心中。强自压制住心中的激动,程静宇慢慢走进大楼。
大楼早已经翻修了一遍,即使在二十年之后依然不失当年颜色,只是时过境迁,物是人非而已。
走进大厦便遇上两个物管,程静宇看了看,都是些新脸嘴,都不认识,经过一番盘问之后,程静宇顺利走进了电梯。
电梯缓缓上升,楼层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