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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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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火焰(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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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巩暗暗叹息,最终没能逃离被人监督的命运,不过心里还是暖暖的,身在异乡能有这么一个关心自己的人貌似感觉也很不错。

    怎么,小伙子是女朋友的电话?白人大叔一脸缅怀地问道。

    曾巩点了点头。

    珍惜吧,当初我的女友也是这么关心我,可惜我一心向往大城市的生活,认为她是我生活中的累赘,我们分手了,可你知道,我他妈的根本不适应城市的快节奏,被弄得遍体鳞伤,不得不又回到家乡,可是我听到了她的死讯,当时我很悲伤,是我现在的妻子安慰了我。白人大叔悲切地诉说着他过去的经历,然后整理了下情绪,拿起手中的伏特加对着他遥遥一敬。

    等等,大叔尝尝我的酒怎么样?曾巩有些动容,没想到这糙爷们的白人大叔内心深处是这么柔情似水,从背包里掏出一只黑陶瓶子,瓶口裹着红布,瓶口是用软木塞子封闭的。

    白人大叔看到曾巩的酒瓶子不由得笑了,对着他说道:小伙子,阿拉斯加的冬天可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只有俄国佬的伏特加才能去除身上的寒气,当初虽然他们愚蠢的放弃了阿拉斯加,但是他们的酒可是好东西,能抵御冬天寒气的侵袭。

    曾巩不置可否地摇了摇头,指着自己的瓶子,神秘地说道:我的酒叫做火焰,现在喝起来有点儿生涩,因为它还没有经过窖藏,每一个喝过它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喜欢上它。而且它的味道比伏特加更加的炽烈。

    更加炽烈?白热大叔一下子勾起了兴趣,在北极地区没有什么比烈酒更受欢迎的了。烈酒已经成了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甚至比面包更重要。

    曾巩笃定地点点头。当初酿造这火焰的时候并不简单,水是曾巩从一处火山口中流下来的泉水取水,每一粒发酵的高粱都是红色的,经过九道蒸馏,每一次曾巩都会将一种从火山口采集的小浆果的汁液混入酒中,最终达到80度的时候,又从北冥海的冰山取下坚冰进行稀释到30度,然后继续蒸馏,反复九次之后。达到50度左右才算是成功,然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窖藏才会饮用。

    看着曾巩满脸的自信,白人大叔终于动摇了,拿了一只杯子,来到曾巩的桌子边上,略带兴奋地说道:先给我一点儿尝尝。

    曾巩看着他的样子有些好笑,依言将瓶口的红布拿下来,打开软木塞子,顿时一股清冽的酒香弥漫开来。整间旅店似乎都被沉浸在这股清冽的酒香当中,白人大叔情不自禁地吸了吸鼻子,贪婪的呼吸着火焰清冽的酒香。

    接着曾巩将酒瓶子晃了晃,倾斜瓶口。缓缓地一线略带粘稠的红宝石似的酒液从瓶口中流淌出来,香气更浓郁了,有些醉人。白人大叔满眼放光,如果不是曾巩还在倒酒。恨不得一下子将这红色的酒液吞到肚子里。

    好了,大叔你可以尝尝。曾巩紧接着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和缓地说道。

    白人大叔迫不及待地端起了杯子,就像品尝红牛一样先放在鼻子边上闻了闻,然后晃了晃,红色的酒液在灯光的照映下洒满了灿烂,真是星河鹭起,画足难图,最后才激动地轻轻抿了一口。

    起初他觉得并没有什么,刚想质疑曾巩,忽然一股温润的气息从胃里慢慢升起,清澈而缓和,整个人就像坐在燃着熊熊火焰的壁炉旁,烤的整个人暖洋洋的,身子舒服的熨帖起来,紧接着一股迅烈崩腾的气息仿佛火山爆发一样,甘冽炽热,冲击地整个人都有点儿颤抖,从内到外是烈火在燃烧,过了半晌这股炽烈才缓慢退却,身体依旧懒洋洋的温暖。

    怎么样,大叔?曾巩放下自己的酒杯,老神在在地看着他。

    上帝,好酒真是好酒,这是我品尝过的最美的烈酒,即使是当初喝得极品伏特加也不过如此。白人大叔激动地脸色发红,灰色的眼睛闪烁着炽烈的火焰,不仅仅盯着自己手中的杯子,还不时地打量着曾巩身边的酒瓶。

    曾巩摇了摇头,指着酒瓶有些遗憾地说道:这还不算什么好酒,起码要窖藏一年以上,味道才会完美。

    没错,为了这次北极之行,用来御寒,曾巩才提前从窖藏中拿出来几瓶,大大缩短了窖藏时间,留下了几分遗憾。

    已经很好了,小伙子,你如果不满意,将这瓶酒卖给我怎么样?白人大叔激动地搓了搓手,有些狡猾地指着酒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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