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尾声
第1节第一百六十七章旷李初步合作上
我刚把车门锁好,那几个警察便将我团团围住,簇拥着我走向他们的汽车。我心里暗自庆幸他们没有搜我的车,嘴上却故作强硬地说:“你们这是干什么?你们是请求我协助你们调查案子,为什么这样对待我,这是绑架我还是逮捕我?当心我控告你们。”
张思峻说:“旷先生,别误会。初次见面,我们只是例行公事。”
上了他们的“现代”制式警车,两个警察把我夹在后排的中间,同时对我进行了搜身。我挣扎道:“你们是警察还是黑社会?你们有什么权利对我进行搜身?我要到检察院控告你们。”
“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非法持有枪支,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与几起案件都有牵连。但今天我们真是让你配合破案的,不是专门抓你的。要不然开一张搜查令对你进行搜查还不容易。”张思峻说,“旷先生,忍耐一点,你就别嚷嚷了,我们的时间非常紧。”
时间紧迫,是什么案子?而且这个案子还很有可能与我有关系。我真想不明白。
一切都发生得很突然,在我还没有来得及细想的时候,就已经上了警察的车,就已经上了李果毅的车。对了,这肯定是李果毅一手策划的。李果毅啊李果毅,看来你要不择手段了,看来你要来硬的了。你是真心想破案还是想帮阴立仁?难道你被阴立仁收买了?我为什么会轻而易举地就上了警察的车呢?以我的身手和枪法放翻他们也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呀,难道我真的是停止堕落了?难道我真的是改歪归顺了?他们要我协助他们破案,这是真的吗?他们会不会以协助破案为由对我实施秘密逮捕?为阴立仁扫清最后的障碍?不过我的感觉他们不像要逮捕我,如果要逮捕我的话肯定要对我的车、我的房间、我的公司进行搜查,说话也不会这么客气。再说我做过的一些事简直是天衣天袍,没有任何漏洞,他们有什么证据逮捕我?不要听他们“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非法持有枪支,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与几起案件都有牵连”,有了充分的证据还说这么多废话干嘛?但如果是真的让我协助他们破案的话,又会是什么样的案子呢?
稀里糊涂中我被张思峻一行带到了大附属第一医院。在医院的骨伤科,我看到了一个人,头上包满纱布,眼睛肿得眯成了一条缝。张思峻掀开了盖在这个人身上的被单,原来他的身上、腿上都缠满了绷带。张思峻问:“旷先生,你看一看,这个人你认不认识?”
我再走近仔细一看,这不是李味吗?虽然他昏迷不醒,整个人都变了形,但一到医院骨伤科我就已经猜到是李味的案子了,心里的一块石头也落下了。再仔细一看他那被烟熏得发黑的长得十分难看的嘴巴翘着、牙齿呲着。我更加明白了,就是李味,就是李味的案子。当下心里也是格登一下,这小子已经过去快48个小时了,怎么还没醒呢?一个活蹦乱跳的绕嘴饶舌的生命突然躺在医院,一动不动,任何正常人都会难过的,任何正常人都会担心他的生命安全的,虽然他曾背叛过我。当然,我的面部没有任何表情。
“旷先生,你认识他吗?”张思峻又问。
我定了定神,然后回答道:“认,认识。他是我的员工,叫李味。”
“他是怎么被打的?”
“我还没问你们呢。”
“你真的不知道他是怎么被打的?”
“真的不知道。”
“你好好想想,然后我们回警队做个笔录。”
做个笔录,然后按上手印,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我该怎么办?将我了解到的情况如实对警察说,说是阴立仁干的,说是麻旦旦干的,警察会信吗?不如实说,说李味是被汽车撞的?说李味是自己撞墙的?警察同样会信吗?——
临近收官,感概万千!自认为比较满意。情节的精彩、文字的优美、艺术手法的运用,达到了最初的构想!
朋友们喜欢的话就请收藏,不喜欢就请批评!
我绝对本着有故事、有生活、有情节的原则,精心创作。
有情色但不唯情色,有生活但高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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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海突围 p:///0/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