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回到原始部落当村长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六十二章 - 立法会议(第1/2页)
放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
    大年都不让人好好过!

    不管了,先过完年再说。

    三十那天在宗庙内举行祭祖大典,我让人把这一年来在太昊、大元、少昊、姜氏、公孙氏等族发生的大事作了一个汇总,记录成册,存入宗庙档案室,并嘱咐诸长老,此后要有专门的长老负责本族大事和其他各族大事的记载,于大年三十日存一次档。为此在宗庙内专门规划出一间办公室:记事室。

    初一日,太昊六年第一次长老会在太昊宗庙内召开。

    主要的内容有两个,一个是成文法的制订。

    之前的“约法三章”主要是为了方便族人理解,尽量减少法律的条文,现在从执行情况来看,族人已经基本上达成了共识,一般的纠纷由族内长老调解,族长裁决,大一点的纠纷或跨部族的纠纷才找到宗庙来,由风余主持,负责法律事务的长老们协商后裁决。这些长老们有一个重要的基本条件,就是对太昊的法律得很清楚,并积累了一定的执法经验。

    但考虑到以后的纠纷越来越多,像我在贸易城看到的那种纠纷将层出不穷,是到了制订第一部成文法的时候了。这部法律将在未来的很多年以内,决定太昊族的走向,甚至决定太昊文明的性质。

    法律的制订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事情,我让风余组织平时参加组成临时法庭的长老们成立了一个“立法委员会”,让他们在一个月之内尽量的先制订出一个草案来,内容包括太昊的领导体系、太昊地管理办法、长老和族长的产生办法、太昊的财产管理规定、私有财产与部族财产的关系、小部族与太昊族的关系等,当然还得有两个小的专门法律。一个是太昊产权法,另一个是太昊婚姻法。

    总的来说,是要求制订太昊宪法和两重要的民法组成部分。刑法还是先按原来的方式运行,由长老们组成的合议庭裁决后,太昊骑兵执行。

    这个工作量其实并不小,我地想法是在制订一个初步法律的基础上,用陶制或铜制的方式向族人宣布这个法律体系,将太昊从人治引向法治,使长老们逐渐做到“有法可依”。

    同时立法委员会还应该邀请各部族的长老们广泛地参加讨论,具体工作先由风余去落实。我还得为另一件事伤脑筋。

    那也就是长老会议的第二个议题:姜氏的内部战争。小说整理发布于6

    长老们为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总算在我地控制之下没有演变成争吵,却仍让我想起后世地议会政治。长老会应该就是议会制的前身吧,从骨子里就带着这种特质。

    主要的观念分为两派,一是主战派,坚决要求站在姜氏一边,毕竟姜由是族长的好兄弟。黎族这几年来与太昊建立起了如此良好地关系。也让长老们先天地对现在的由族没有什么好感。

    第二派更接近我的想法,即认为黎族也好,炎族也罢,或是眼前的由族。都是姜氏的内部问题,只要没有涉及到我太昊族地切身利益,不必介入太深,倒不如与两边都保持一个中立关系,反正双方都还没有逼我们选边站。

    最后是第二派占了上风。毕竟在原始这些年来,长老们也好,族人也好,都不希望轻易发生部族冲突。失败的一方通常意味着灭族或从此一蹶不振,很多年后都发展不起来。

    所以最后长老会达成决议。不得为任柯一方提供武力上的支持,也要求战斗的双方都不得侵犯太昊族地利益,我们还是与双方都保持贸易关系,希望这场仗会以较小的伤亡和较短地时间结束。

    最重要的是不能损伤太昊的利益,这个原则让那些对由族颇有成见的长老们无从反驳,只得按民主原则,少数服从了多数。

    初二天,由族的族人拿到换回的盐和太昊对战争两不相帮的承诺,兴高采烈地回去了。

    很快,局势向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方向迅速发展。

    姜由的正式代表来到石头城,要求各部族的战士们立即作好战斗准备,带上武器和牛皮,在石头城外参加训练,姜由的大军将取道太昊前往南方,越过大山与由族作战。

    11个黎族小部族的族长见事不妙,连夜串联开会,随后几天里陆陆续续地有黎族人跑到了太昊城里来,要求太昊族收留。

    我让长老们清点了一下,11个部族竟来了800余人,这已经是石头

放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