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楚鹰惊讶莫名的道,他现在已经够头疼的了,再加上林芳菲,还不全给乱了套。
“你这是表示自己的惊喜吗?”胡可可皱眉道。
楚鹰苦笑道:“我这是有惊无喜,你们天天不用上班吗,怎么有时间来这里?”
胡可可对这家伙东拉西扯没有任何兴趣,反而问道:“你怎么看都不像个学生,怎么会来上学,而且娇雄学院可不是谁想进来就进来的!”
楚鹰道:“你也太小瞧我了,我可是凭真材实料进来的,不像某些人非得花大价钱才能进来。”
这句倒是实话,不过他的真材实料并不是学习,而是其他方面。
“知道一加一等于几么,还凭真材实料进来的,你糊弄鬼呢!”胡可可对这家伙的不诚实大为光火,同时她也感觉到自己与楚鹰之间的距离,或许她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胡可可和林芳菲是闺蜜,从小就无所不谈,林芳菲喜欢楚鹰,自从第一次见到就喜欢,不然也不会千里迢迢跑到大青山去找他。
结果,林芳菲在大青山上见到凌思怡、凌萱和温静这三个无论在各方面都不弱于她的对手,而且情知自己短时间内是无法融入这个圈子的,无奈下黯然退出。
退出并不代表放弃,反而让林芳菲铁了心要成为楚鹰的女朋友,可是她又不敢再去找楚鹰,情谊变成了思念,为解相思之苦,便将一切与自己最好的朋友胡可可说。
胡可可初始时并没有把楚鹰放在心上,而且当时的楚鹰全身上下都是伤,缠着的绷带遮掩了他英俊的面孔,而且接触不多,她当然不会为之心动。
可是随着林芳菲的描述,耳濡目染下,胡可可渐渐对楚鹰产生了兴趣,而且是愈来愈浓烈,像胡可可这种身骄肉贵类型的女孩,不知道见过多少优秀的男人,早就“乱花渐欲迷人眼”,而且养成了眼高于顶的习惯。
对那些成熟优秀,有钱有势有能力的帅哥,对她们来说,完全可以不屑一顾。
愈是这种眼睛长在脑门上的女孩,她们心中愈是对甜蜜的爱情充满了幻想,幻想着某一天自己的白马王子突然降临在自己面前。
而对林芳菲来说,楚鹰把她从绑匪手中救出,那么楚鹰就是她幻想依旧的白马王子。
胡可可自然也有这种幻想,而且她的幻想也成了现实,就在她钱包被偷彷徨无助时,楚鹰就好像从天而降,追了八条街把钱包给他夺回来,并且不图回报,这种“侠义心肠”,再加上楚鹰英俊冷酷的长相,彻底打动了胡可可的心,而她与自己最好的朋友林芳菲同时喜欢上一个男人,加上她是后来者,心中有愧自然不敢与林芳菲说,只好给自己的弟弟胡天刚说,谁知道会这样巧合,胡天刚刚好在功夫社,而功夫社提到最多的就是楚鹰。
再到后来的事,就一切简单明了了。
正思忖间,胡可可的手机想了,接通后直接道:“我们在国文系楼下,你是自己过来,还是我们去接你?”
“那好吧!”胡可可挂断电话,朝楚鹰道:“芳菲已经到学校门口了,让咱们过去接她。”
楚鹰还有什么好说的,只能照办。
十分钟后,校门口赫然在望。
楚鹰一眼从人群中认出了林芳菲,高挑的身材,短皮靴,紧身牛仔长裤,外套是一件风衣,看上去气质高雅,随意的站在那里,就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胡可可一直关注着楚鹰的反应,见这牲口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心中不禁有些酸凉,她自问无论气质容貌家世,都不弱于林芳菲,而且她今天也刻意打扮了一番,结果楚鹰似乎根本就没注意到,你说她生气不生气。
事实上,楚鹰在看到胡可可第一眼时,就有种惊艳的感觉,只是当时苏月婵在场,他只能收心养性做个正人君子,不然这凌萱的间谍,肯定给他穿小鞋。
车子靠边停好,楚鹰道:“你先等一下,我去把她接来。”
胡可可因为有胡天刚领路,所以能自由出入校园,而林芳菲却被门卫挡在了外面。
楚鹰下了车,边走边在心中盘算,应不应该给林芳菲把那几把枪要回来时,忽然从林芳菲的左侧杀出来几个人,其中一个人上前捂住林芳菲的嘴巴,而林芳菲挣扎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