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三国之最风流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91 事了挂印江湖去(上)(第3/3页)
放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
我虽与乌程侯不相识,却也闻听过,君侯与乌程侯是多年前在讨黄巾时结识的,这么多年,君侯与他好像并无再次相见,只有书信来往。咱们若是贸贸然地前去投他?会不会?”

    “你担忧会被文台赶出门去?又或是担忧文台会把你我卖了?”

    “君侯,不可不防啊!”

    “你不知文台为人!我与他这些年虽无有过相见,但我与他情义相投,曾子云:‘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文台是也。”

    曾子的这句话原意是说可以把幼小的君主托付给他,可以把国家的政权托付给他,在生死关头绝不动摇,是用来形容忠臣的,用在这里似不太合适,但荀贞的主要意思是在最后一句“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却是充分地表示了对孙坚的信任。

    程嘉对荀贞看人的眼光是很信任的,听了荀贞此说,不复再劝。

    是日起,霍衡日夜不歇,突击审讯赵然诸人。

    从次日开始,不断有人来拜谒荀贞,或送信给荀贞。

    这些人中有的是与邺赵交好的,来见荀贞自是威胁、恫吓或以高官利禄诱之,欲使荀贞放掉赵然诸人;也有正直的人,他们来见荀贞或写信给荀贞则是为了吐露担忧,为荀贞着想,在发现荀贞捕灭邺赵的主意已定,绝不可能会改变之后,他们中不乏有劝荀贞立刻离开魏郡,并给荀贞送来财货、或送来剽悍勇士,以壮其行色的,这中间就有审配、康规等荀贞“故吏”。

    对送来财货、勇士的人,荀贞感谢他们的好意,但为了“不牵累君等”,一概不取。

    “大捕邺赵”实在是件大事,只过了三天,州刺史王芬就听说了,他立即派人给荀贞送了封信来。荀贞展信读之,却也是劝他应该马上逃亡江湖的。王芬家里有前,随信给他送来了百万财货。荀贞不肯让魏郡的士民受其牵累,当然更不会让王芬受其牵累,——换句话说,他不想让王芬受到他的牵累,也不想让自己受到王芬的牵累,王芬想要造反,荀贞避之不及,又怎肯再受他馈赠?故此回了封信,一样是感谢王芬,同时把财货退回。

    霍衡审案的速度确实快,王芬是在荀贞捕邺赵后的第五天送来的信,同一天,霍衡就把赵然诸人的案子审定了下来,全是死罪。

    荀贞早有准备,立即派郡吏飞马往洛阳报送案情。

    郡国有定罪之权,但如死罪这样牵涉到杀人的案子,却需得经朝中廷尉审复,荀贞明知有赵忠在宫中,廷尉是绝不可能批复同意的,自然也就不会傻等批复,因此在同一时间,令陈仪把赵然诸人的罪行书於榜上,悬於郡府门外,公之於众,於次日便公开行刑。

    赵然和荀贞作对了这么久,最终死在了荀贞的手上,他对荀贞肯定是满腹仇怨,但荀贞对他却没什么“感情”,连行刑都懒得去看,全部交给了栾固、霍衡、陈仪负责。

    荀贞捕拿邺赵族人用了半天,审案则只用了五天,两者都可谓神速,闻知处决赵然诸人的消息后,邺县再次沸腾,又一次的观者如堵。

    不过他们很遗憾,因为没有在现场看到荀贞。

    而就在这天晚上,荀贞、荀攸、刘备、程嘉、栾固等等诸人,趁着夜色,悄悄地出了邺县。

    ∷更新快∷-&;书海阁&;-∷纯文字∷

    ( 三国之最风流  p:///0/622/  )

放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