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曹洪传》:“初,太祖为司空时,以己率下,每岁发调,使本县平赀。於时谯令平(曹)洪赀财与公家等,太祖曰:‘我家赀那得如子廉(洪字)耶’。”
“平赀”即按照家訾的多少,予以平定“户等”。如“大家”、“中家”、“小家”或“上家”、“下户”之类。曹洪家很有钱,谯县的县令把他家和曹操家评定为一样的户等。曹操因此很不乐意:“我家哪儿有曹洪家有钱!”曹洪“家富而性吝啬”,他可能是为了躲税而在“自占”的时候隐匿了部分财富,当然,也有可能是谯县的县令不敢把曹操家的户等定在曹洪之下。
3,只从正旦至今,不足三个月,已收了十次算钱。去年一年所收之算钱,一人合近五百钱!每当收算钱之时,从早上到晚上不停歇,狗能叫唤上一夜!
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里出土的简牍资料中有有关汉代算赋征收情况的记载,按照上边的记载,“市阳里”一个里的算赋,五个月内共征了十四次,每“算”合计二百二十七钱,以此推算,全年的算赋每人当在五百钱上下。——凤凰山汉简反应的且是文、景时期的情况。“文景之时,尚且如此,至於其它时期就更加可想而知了”。
《后汉书?刘宠传》:“他守时吏发求民间,至夜不绝,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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