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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最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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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办成铁案(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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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但是“恭敬”和“恭谨”虽都带了个“恭”字,却是两个意思,前者只是“尊敬”,后者却是“拘谨”。——荀贞自然不知他这点微妙的变化是因为进入高阳里后的所见所闻导致,尽管略觉奇怪,但因心中有事,也没太多在意。

    小夏、小任注意到了荀贞似有心事的样子,问道:“荀君,胡/平已经招认,这是好事!你怎么却好像不是很开心呢?”

    荀贞深知:要想得到一个人的忠诚,不是给点好处就行的。你能给的好处,别人也能给,这样得来的忠诚不可靠,还需要“感情的投入与付出”,至少要让对方觉得你没拿他当外人,也即“推赤心置人腹中”,这就需要时不时地“吐露心扉”。通俗点讲,也就是实话实说。

    这个“实话实说”的套路,荀贞早在去繁阳亭之前就在荀衢、荀攸、荀祈等等这些交好的族人身上用过很多回了,早就轻车熟路。他此时闻言,顾视了高丙三人一眼,老老实实地说道:“我也不是不开心。只是你们知道,我之所以令杜君等捕拿胡/平,为的是要将第三氏族诛。族诛,乃是大案,胡/平仅仅是第三家的一个宾客,只靠他一人的证言怕还远远不够。”

    “只靠证言不够?……,那还需要我们再做些什么?”

    荀贞换好了儒服,从案几上拿起腰带,一面往腰间缠,一面看着高丙,意味深长地说道:“若想将此案办成铁案,只有证言不够,还需要有证据。”

    高丙楞了下,随即醒悟,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说道:“我回去后,定将荀君此话转告君卿。”他们这些轻侠向来是以许仲马首是瞻,所以只提了许仲的名字,没说杜买。

    荀贞提醒他:“不但要告诉君卿,也要告诉杜君。”

    “是。”

    “你们应该也知道些律法,只有郡中才有判定死罪的权力,县中并无杀人之权,像族诛这样的大案县里更是办不了的,迟早要报到郡中去,所以,在证言、证据这两个方面,务必要做到万无一失,万万不可出现纰漏!”

    “是。”

    荀贞把佩剑插入腰间,整了一整,复又抬眼瞧高丙三人,见他们的虽然很恭谨地应“是”了,但似乎还是有些不太重视的样子,想了一想,突然问道:“你们知道‘乞鞫’么?”

    “乞鞫”,就是要求复审,类似后世的上诉。如果犯人不服县道官的判决,就可以“乞鞫”。高丙三人都是轻侠之徒,违法乱纪的事儿没少做,对相关的法律知道一些,答道:“知道。”

    “那你们又是否知道‘乞鞫’分为几种么?”

    高丙答道:“分为两种。一种普通案件,由罪人本人‘乞鞫’。一种是死罪案件,罪人本人不能‘乞鞫’,但是可以由其父、母、兄、姊、弟、夫、妻、子代为‘乞鞫’。”

    “那你们又是否知道‘乞鞫’的流程?”

    “知道。”

    “说来听听。”

    “受理‘乞鞫’的依然是原审县官或县中长吏,不过县官与县长吏只能‘听’,不能审理。他们在‘听’完后,需要将相关的法律文书全部移交到郡中,由府君指派郡吏复审。”

    “说得没错。那你们又是否知道凡是‘乞鞫’的案件,在‘复审’后,还需要移送旁郡会审?”

    “知道。”

    荀贞不再询问有关“乞鞫”的内容,而是改为考校似的问道:“小高、小任、小夏,我问你们,如果此案到最后,第三氏提出‘乞鞫’,以致再度惊动郡守、乃至惊动旁郡,该怎么办?”

    如果到了这个地步,那就真的是“惊天大案”了。在本郡中,有县令、有新任的郡守照顾,可能就算出现一点两点的纰漏也没有关系,可万一第三氏“乞鞫”?又万一在第三氏“乞鞫”后的“旁郡会审”中出现问题?麻烦可就大了。

    高丙明白了荀贞的意思,神色凝重起来,凛然应道:“诺!”

    “我还是那句话,要办,就要办成铁案!”荀贞望了望堂外的天色,说道,“我族中将要祭祀,我必须要过去了。祭祀乃是大事,不能晚到。祭祀后,我族中还会依惯例听长辈和晚辈中的俊才们辩论经文。辩完经文,又有族宴。等族宴结束,大约已是后半夜了。……,小高,我不留你了。你回去后,不要忘了把我说的话一字不漏地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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