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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最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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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二荀优劣(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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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是的。”

    “前夜杀贼,君功最伟,只最后生擒的那三个贼人便足够使君拜爵一级,升为上造了!”

    虽说有汉以来,因为多次赐天下民爵的缘故,——不说前汉,只从本朝建武三年的第一次赐爵开始,至今一百五十四年间已总计赐爵三十四次,平均不到五年一次,并且这其中有时候还不止是赐爵一级,往往一次就赐爵两级、三级,爵位早已不如前秦时珍贵,但对黔首百姓来说,爵位高一点还是很有好处的,比如可以用来减免刑法、减轻徭役、提高地位、优先多得国家赐予之田宅等等。

    不过,荀贞是“有所图”的人,连那百万钱财都不重视,自然更不会把这点爵位看在眼里。他说道:“前夜之事,多赖亭部乡民出力。贞已得县君举荐拔擢,怎么好意思再领取爵位呢?”

    “噢?……。”秦干扶住车轼,倾身问道,“你什么意思?”

    “贞决定将爵位与县君今番赐下的五万赏钱一并让给别人。”

    按照律法的规定,多人共捕贼,可以把自己该得的奖赏让给别人。荀贞的这个决定虽然出人意料,但却也是合乎律法的。秦干忍不住拍打车轼,赞道:“荀君之德,吾未曾见!”

    ——

    1,购赏。

    《居延汉简》中一例:“群辈贼杀吏卒毋大爽,宜以时伏诛,愿设购赏,有能捕斩……渠率一人,购钱十万,党与五万”。

    2,赐爵。

    按日人西嶋定生之研究,两汉的赐爵是面向全体编户良民男子,并且“民爵赐予是对小男亦即十四岁以下男子即已实行”的。——《中国古代帝国的形成与结构——二十等爵制研究》

    ( 三国之最风流  p:///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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