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两百六十一节:我家毛笔成精了!(第1/1页)
秦枫听到林芷妍发问,他想了想说道:“既然我是来做生意的,那我就去盘下一间市口比较好的胭脂铺子好了!我就说是去做脂粉生意的好了……”
蒲松涛迟疑道:“你一个大男人去做脂粉生意,是不是太……”
秦枫却是说道:“不要紧,我会易容术,我到时候大不了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基佬。”
“基佬!”
蒲松涛摸着下巴迟疑道:“这是什么意思啊”
就连那支白毫仙笔都悬停在了书本之上,好像也在说:“我不理解这词,我没法写啊……”
秦枫这才想起来自己说喜欢男男的人叫“基佬”是后世地球上的词汇,这实在难以解释,他只得硬着头皮说道:“就是那种不喜欢女人,但是喜欢男人的男人,你们懂吧”
林芷妍“噗嗤”一声,嫣然而笑,蒲松涛也是摸着胡须做出一副“原来如此”的模样。
他说道:“对啊,这样就很合理,也很好解释了。试想一个女人买胭脂水粉的时候,在一个店里多坐了一会,又有什么问题哎呀,这样一来,故事就更有意思了!”
他好像是小说家的职业病犯了,搓了搓手心笑道:“要不要给你再安排一个好这一口的路人,真看上你了这样故事就更有意思了!”
秦枫赶紧摇头:“别别别,我一遇到喜欢男人的男人,就觉得浑身要起鸡皮疙瘩……”
林芷妍笑得更加花枝乱颤,几乎要趴在桌子上了。
秦枫正色,言归正传说道:“这样一来,就没有人会怀疑到我身上来了对吧毕竟我只是一个从荒星来做生意的乡巴佬,对吧”
蒲松涛点了点头,刚想抬起手来,操纵那支用天人境大妖的毛发做成的毛笔,这支仙笔居然贼得很,自己“唰唰唰”地就写了起来。
真是叫人哭笑不得。
蒲松涛又问道:“然后呢,你怎么跟她见面,说上一些什么”
秦枫想了想,轻叹一声说道:“就说一句诗吧!”
蒲松涛又捏了捏下巴,咂嘴道:“不错不错,见面说一句诗,真是有情调。真的,老夫感觉这应该会是个很不错的故事了,能不能收录进《志异录》里啊”
秦枫笑了笑说道:“既然是请先生写的故事,那是否收进《志异录》里,便是依着先生的喜好来便是了。”
一旁的林芷妍忍不住问道:“你要对姨母说什么诗”
秦枫想了想,正色吟道:“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两情若是久长时……”
林芷妍蓦地脱口而出,与秦枫几乎同时说道:“又岂在朝朝暮暮。”
蒲松涛咂嘴如品尝醇酒:“这句诗好,有滋味,就是在上清学宫里也不多见的好诗……”
他有些奇怪地看向秦枫问道:“小子,你的诗才这么好,你到底是什么来头啊”
不曾想到一旁的林芷妍跟着吟完这句诗,面色却是阴沉下来,她冷冷说道:“诗文说得再美又如何不过是你们男人薄情寡恩的遮羞布罢了!”
秦枫一时错愕,林芷妍继续追着说道:“姨母先等你千年,再等你百年,这些年忍受苏还真的骚扰,就是为了等你有朝一日来天仙界跟她赴天外天之约,那你呢”
她越说越生气道:“你见面撂下一句诗来,以为自己很风雅是不是以为自己很有气度是不是你连一句嘘寒问暖都没有,就说一句‘又岂在朝朝暮暮’如你这般,纵使朝夕相对,朝朝暮暮又有何用”
秦枫被林芷妍这一番话直接给说蒙了,在中土世界的儒道圣人竟是张口结舌,如同一个面对考题不知如何开口的稚童学子一般。
林芷妍怒而说道:“若是如此,你也不要跟我进梦域去见姨母了。哼,若见不着,好歹还可以让她有个挂念,也好过见了你一面,反而叫她闹心,甚至死心!”
秦枫自是沉默不语,就连旁边的蒲松涛都有些惊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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