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四节:文重千钧,字如赤金!(第1/2页)
秦枫写下大复仇论的标题,思绪便如同泉涌一般流淌了起来!
秦枫先阐述了复仇一词的由来,以及儒家经典中对此的解释
其后阐述复仇,尤其是为血亲复仇,是孝的一部分,也是区别人与禽兽的区别!
第二段,秦枫阐述孔圣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之问,引用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的论述
又加了后世朱熹对这段话的阐述:譬如人以千金与我,我以千金酬之,便是当然。
或有人盗我千金,而吾亦以千金与之,却是何理?视与千金更无轻重,断然是行不得也!
意思是,如果有人赠我千金,我也用千金酬谢他,但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但如果有人偷了我千两黄金,我却还把千两黄金给他,这是什么道理?
这不等于这一千两黄金都无足轻重了?这肯定是不行的!
连在后世历史中,几乎被称为孔孟后儒家又一人的朱熹都觉得这是行不通的!
秦枫又接着写道:以得报怨,于怨者厚矣,而无物可以报德,则于德者不亦薄乎?
故君子当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有仇不报,非君子也!
以这一句话作为第一大段论述的结果,秦枫自己也觉得十分满意!
第二段论述,秦枫锁定的论点是儒家复仇的标准,当以义为先!
这一段,秦枫以自己的理解结合后世的是非观写道。
若血亲无辜被戮,虽刀山火海,也应报复此仇,死不旋踵
若血亲叛国逆种,万人唾骂,子孙当以此为耻,更何谈复仇之事?
而倘若有人不义,则天下人皆可向他复仇!
庶民如此,君王亦是如此!
秦枫又举了孟子滕文公下中的例子写道:葛伯放肆不去祭祀掠杀送饭的童子商汤便为这个童子而征讨葛伯
四海之内却一呼百应!
为一匹夫复仇,讨伐不义,并被孟圣推为圣举!
秦枫写到这里,在第二段的结尾又着重写道:武家复仇,往往为泄愤株连子女亲友乃至仆从,但儒家复仇,则与之迥异
春秋公羊传曰,取仇身而已不得兼仇子复将恐害己而杀之。
以武家视儒家之复仇,几如斩草不除根,有妇人之仁!
但我儒家君子若赶尽杀绝,与血手武家何异?
只取仇身,实乃我儒家君子,有仇必报有冤必雪之心,虽日月倒转,江流侵蚀,匪可转也!
写到这里,秦枫也觉得胸中一股郁结之气,一吐而出!
趁热打铁,直接朝着第三段写去!
这也是秦枫将复仇与治国联系最紧密的段落!
秦枫接着在后写道:时年,世道衰微邪说暴行有作
臣戮其君者有之子戮其父者有之。
孔圣惧而作春秋!
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便是此理!
秦枫按照自己之前所构思的又写道:仁者天下之表;义者天下之制也;报者天下之利也。
以德报德则人有所劝!
以恩德来报答恩德,人民好的德行就会更加受到鼓励!
以怨报怨则人有所惩。
用怨恨来报复怨恨,也就是复仇,则让人民有所惩戒,不敢行不义之事!
此为教化之极也!
民有所劝,有所惩,教化始开,一国治焉!
儒家君子复仇非单为复自己之仇,乃是为了震慑不义宵小,为普宣教化以治一国,乃至治天下!
此方为儒家复仇之义!
此方为儒家与武家复仇之别!
写到这里,也到了最后文章结尾的部分了!
秦枫的最后一个论点就是儒家复仇的方式!
秦枫这样写道孔圣曾曰,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
故君子复仇不应是匹夫之勇!
儒家对正义复仇的方式也不是没有讲究的!
主体行事的动机目的既是正义的手段也要正义!
孔圣又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葱勇而无礼则乱!